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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北58家“小升规”企业获社保减征

  近日,江北区新上规模小微企业(以下简称“小升规”企业)在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得知了一个喜讯,7月份缴纳的社保费用将明显减少,这是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给“小升规”企业带来的切实福利。

  据统计,2018年江北区有58家“小升规”企业可享受减免政策所带来的优惠,共减征233万元,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42万元,基本医疗保险费91万元,涉及职工3000余人。

  享受此项政策的对象主要是已依法在江北区参加基本社会保险、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并经市经信委、市统计局确认公布的2015至2017年度上规模的小微企业。符合条件的企业,在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,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,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1个月的费用,由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地税征收部门,直接进行减征操作,企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。

  需注意的是,此次社保费减征的是企业缴纳部分,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。当月社会保险费的申报、核定、征缴程序不变,企业单位仍按现行办法操作,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亦不受影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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